2026-03-06
近年來,全球地緣政治沖突加劇,貿易保護主義抬頭,疊加國內產業結構轉型和疫情“長尾效應”影響,我國面臨較大下行壓力。國內需求不足,企業經營困難,群眾就業增收承壓,成為當前主要問題。2025年,我國CPI持續上漲乏力,同比出現0增長;PPI同比下降2.6%,連續第39個月處于收縮狀態,經濟面臨嚴峻的通縮壓力。擴大消費、拉動內需成為了當前的首要任務。今年全國兩會,全國人大代表、全國工商聯副主席、通威集團董事局主席劉漢元針對優化光伏發電用地稅收政策提出了相關建議。
“作為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推動能源轉型的主力軍,光伏產業也面臨上述問題。”劉漢元代表認為,在擴大消費、拉動內需成為了當前首要任務的背景下,稅務機關要采取更大規模的減稅降費舉措來激發市場活力,通過更精準的扶持政策減輕企業壓力,給與企業喘息時間,支撐經濟建設,服務國家大局。

一直以來,光伏用地的稅收政策始終未明確,執行口徑處于模糊狀態。經測算,光伏發電項目土地“兩稅”的負擔率(“兩稅”稅額/項目總收入)按租賃全面積算最高,將達到40-45%;按光伏陣列面積算,“兩稅”負擔率將達到25-30%;按投影面積算,“兩稅”負擔率將達到10-15%,以上負擔率還不包括部分地方追征項目的稅收滯納金。如按以上標準征收,光伏項目將無法承受遠超自己實際能力的稅收負擔。這種從“鼓勵扶持”到“嚴格征管”的政策轉向,不僅影響了政策的連續性與穩定性,也削弱了政府公信力,動搖了企業長期投資和布局的信心。基于以上分析,劉漢元代表有以下建議:
一是建議優化土地稅收政策,盡快明確計征標準,完善征收程序。建議國家相關部委盡快研究并明確光伏電站所涉耕地占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占用面積、占用時間等關鍵性政策執行口徑,明確和通暢自然資源、農業農村等部門與稅務機關的信息交互機制,完善征收程序,增強用地與稅收政策的確定性。涉及“農光互補”“漁光一體”等光伏復合項目,建議按照樁基面積征收。
二是建議明確光伏發電項目繼續享受“三免三減半”優惠政策。光伏發電項目由政府“核準制”變為“備案制”,源于政府治理理念升級帶來的行政審批方式優化,但這并不改變其作為公共基礎設施的性質,也不影響其推動能源革命和“雙碳”目標落地的重要作用,理應繼續享受該優惠政策,保障企業合法權益。
